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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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9日发(作者:cet6报名)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国家奖学金、国
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按照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2013年国家奖
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财助函„2013‟35
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院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
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国家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与标准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我院在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
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
2.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可
兼得校长特别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3.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二)评奖方式与数量
1.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2013年国家奖学金评奖以“差额评
选”方式进行。
2.本次最终获奖学生为4名,各系部申报2个(按照①②排序),
择优上报(未获国家奖学金同学作为之后其他重量级奖学金候选人)。
(三)申报条件
1.思想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能力要求:在校期间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
表现突出。
3.成绩要求:①2012-2013学年必修课考试均分85以上,且单
科成绩不低于75分,无补考或重修科目;②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和专
业成绩排名均须在同年级同专业达到前10%。③对于综合测评成绩和
专业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
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
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
学金,但需附详细的证明材料并提交评审委员会审议:具体要求如下:
A.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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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
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B.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
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
专家鉴定)。
C.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
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D.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
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E. 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
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
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
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F.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
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
为主要演员。
G.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
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四)评审程序
①个人申请→②班级评议→③班主任或辅导员推荐→④填写
《2012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申请表》→⑤报院学工处审核→⑥报
学院领导集体审批→⑦学院审核并公示→⑧各系部将审核公示后的
名单录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202.119.175.107/infoms/identity/index.c{所有信息务必
准确无误,如发现有误,将在下一年内相应减少评奖名额)→⑨材料
报省教育厅审批。
(五)注意事项
1.报送材料:
(1)纸质材料(一式三份):①《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除
签字手写外,其他一律录入后再打印,且务必正反面打印)(附件2);
②3000字个人事迹材料和相关论文及证书的复印件(事迹材料第三
人称);③院教务处签章的历学年成绩单;④《国家奖学金汇总表》
(附件2)。
(2)电子材料:《国家奖学金汇总表》电子表格请通过教工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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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送至陈昊收。
2.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0日中午11点前送至收115办公室
(超过报送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标准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我院在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
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
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
奖学金。
3、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二)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经各系(部)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达同年级同专
业前30%且单科没有不及格的学生;
6、对于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达到前30%且单科没有不及
格的学生,如达到前50%且单科没有不及格的学生,在道德风尚、学
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
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但需附
详细的证明材料并提交评审委员会审议:具体要求如下:
A.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
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
生重大影响,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
风尚。
B.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级或全国专业学科竞赛、
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C.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市级、省、部级以
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D.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省、市争得荣誉。非体
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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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
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E.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
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
主要演员。
F.获得全省或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
人、十大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
(三)各系(部)名额分配
详见附件1。
(四)评审程序
①个人申请→②班级评议→③班主任或辅导员推荐→④填写
《2013年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⑤报院学工处审核→
⑥报学院领导集体审批→⑦学院审核并公示→⑧各系部将审核公示
后的名单录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202.119.175.107/infoms/identity/index.c(所有信息务必
准确无误,如发现有误,将在下一年内相应减少评奖名额)→⑨材料
报省教育厅审批。
(五)注意事项
1.报送材料:
(1)纸质材料(一式一份):①《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请务必正反面打印)(附件2);②3000字个人事迹材料(第三人称)
和相关论文及证书,贫困证明的复印件;③《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
(附件2);④院教务处签章的历学年成绩单。
(2)电子材料:《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电子表格请通过教工
之家发送至陈昊收。
2.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0日中午11点前送至115办公室收
(超过报送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三、相关说明
1、国家奖助学金的申请,网上申报时,“学生证号”一栏的填
写需填写“学生学号”。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
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院有关部门填写。其中“综合测评”
填写的是全学年的综合测评,不必分两学期填写,请把两学期综合测
评换算成一学年。申请人、推荐人等签字栏必须亲笔填写,不得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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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加盖签名章。
3、“申请理由”栏应以第一人称填写,内容要求全面详实,能够
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
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150至200字左右。
4、“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50至100字
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
5、“获奖情况”栏的颁奖单位以获奖证书上的公章全称为准(其
中朱敬文奖学金、四方文化奖学金、恒力发展奖学金、费孝通奖学金
的颁奖单位统一填写为:南京师范大学),排列顺序按获奖时间由先
到后,获奖项目必须是大学期间。
6、“学制”栏按实际学制填写,入学年月统一填写“**年”。
7、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统一为本年级本
专业排名,且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
8、表格必须体现学院各级部门的意见,推荐人和各系(部)党
总支副书记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9.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各系(部)上报的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材料,请按汇总表的名单顺序整理一式二份,
不要装订成册。各系(部)报送的申请材料请按照学校下发名额指标
审核上报,不可随意增加、删减名额。
10、对于《申请审批申报表》,尤其是《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网上申报信息、辅证材料等粗糙、缺少或格式不符合要求的申报者,
学工处将予以退回,名额不予替补,并在下一年度核减相关系(部)
奖助学金申报指标。相关责任由系(部)自行承担。
四、工作要求
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各系(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在全体学生中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教育。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
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审工作,确保国家奖学
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要认真指导学生合理使用奖助学金,引导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确面对困难,自强自立,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
身素质,用优异的成绩报效祖国、回报社会。
做好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班主任对学生的了解是基础,各
系(部)辅导员老师把关是关键。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学习、生
活、思想等情况,认真做好推荐和评审工作,同时要认真做好国家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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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金获得者的教育与引导工作,确保国家奖助学金切实用于学生的
学习和日常生活所需。
各系(部)要以此次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发放为契机,组织开展多
种形式 、内容丰富的主题活动,让全校学生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
关爱与温暖,自觉形成励志、感恩、回报、奉献的思想和行动。
中北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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