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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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0日发(作者:考研怎么报名)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大专班(五年制大专阶段)辅导员: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3-2014学年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
助学金名额及经费指标的通知和关于201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
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
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0〕16号)要求,接学校学工处通知,现
将2013-2014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标准、名额
对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资助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五年制第五年学
生)全日制含高职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为让更多的学生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得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标准: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名额:根据学工处批准给我院当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结合各班级学生
数量分配各班级奖励名额。
(二)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标准、名额
对象: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校全日制高职在校生(含五年制第四、五学年学生)
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标准: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分为每生每年4000元(一等25%)、3000元
(二等50%)和2000元(三等25%)3个档次。
名额:根据学工处批准的我院当年国家助学金名额,结合各班级学生数量分
配各班级名额。
(二)申请国家助金的学生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在校期间内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综合素质测评良好的同学(在同等条件
下,综合素质测评排前者优先)。
4、家庭贫困、生活俭朴。
5、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特困生,可优先享受资助,切实解决就学困难,其优
先享受资助资格由班主任及助学金评审小组认定。
(1)孤残学生;
(2)烈士子女;
(3)单亲家庭的学生;
(4)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的学生;
(5)因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评审程序
(一)本人申请
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
请,递交《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江西环境工程
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贫困证明及上学年个人成绩单、个人社会实
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佐证材料或其它证明材料。
(二)班级评议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国家助
学金的评审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班级要在辅导员的指导下,成
立由辅导员团支书、班长及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班级评议小组人数应不低
于7人。评议小组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地对每个申请者进行评议,
如有确实符合条件而又未提出申请的学生,评议小组有责任动员其申请。班级评
议结果应在班级公布。
(三)学院审核公示
根据班级评议结果受理学生申请,将审核结果在学院内部进行不少于5个工
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连同有关材料一并报学生资助中心。
(四)学校审批、上报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查,提出评审意
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并将结果在
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我校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报教育部审批
与备案。
四、相关说明
1、对于《申请审批申报表》,辅证材料等粗糙、缺少或格式不符合要求的
申报者,将予以退回,名额不予替补。相关责任由班级自行承担。
2、由于此次评励志奖学金涉及的时间为2012-2013学年,如有转班级的学
生请在原班级评定并申报。
3、各班级辅导员要将大学生城镇医保的参保工作结合起来,申报国家助学
金的学生必须参保,确保学院的参保率。
五、工作要求
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各班级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在全体学生
中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教育。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审工作,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要认真指导学生合理使用奖助学
金,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确面对困难,自强自立,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
素质,用优异的成绩报效祖国、回报社会。
做好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对学生的了解是基础,各辅导员把关是关
键。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等情况,认真做好推荐和评审工
作,同时要认真做好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的教育与引导工作,确保国家奖助学金
切实用于学生的学习和日常生活所需。
各班级要以此次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发放为契机,组织开展多种形式 、内容
丰富的主题活动,让全校学生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与温暖,自觉形成励志、
感恩、回报、奉献的思想和行动。
请各位将学生申报材料于本周六上午前交至学院办公
室102,另附学生名单(分项目和等级)
材料清单:
1、 申请表(励志、助学金)有双面的打印在同一张
A4纸上。
2、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A4纸上)。
3、 贫困证明。
4、 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需附2012-2013学年的成绩单
(复印学籍卡、不得涂改)、个人主要业绩说明及
具体材料。
通讯与信息学院学工管理
二〇一三年十月九日
附件:
1、奖助学金各班级分配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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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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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专助学金申请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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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填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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